本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何*申请被执行人武汉金运*********(以下简称金运公司)执行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金运公司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经申请执行人何*同意,决定将金运公司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2025年8月4日,本院立案登记金运公司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一案,由审判员宋卫华适用快审审理程序进行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审查查明,金运公司设立于2008年2月29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地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十七路**号办公楼**楼**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金属材料销售。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本文书还有92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