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海南省国*****(以下简称岛西林场)与被告海南东泰********(以下简称东泰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7日作出(2021)琼02民初****号民事判决,因东泰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9日作出(2022)琼民终****号民事裁定,裁定撤销(2021)琼02民初****号民事判决并将本案发回本院重审。本院于2022年12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岛西林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吉**及苏**、被告东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及任**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岛西林场...(本文书还有116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