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与被告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王*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马*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王*立即返还*******,*******;2.要求王*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马*与王*系朋友关系,2022年4月20日王*微信联系马*,借*******,*******交饭店房租,马*问王*用多久,王*说2、3个月都行,马*转给王*提供的指定账号*******,*******,*******。2023年5月22日王*给马*出具欠条,口头约定出条后一个月给付,但至今未给,故诉至法院。
王*未作答辩。
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20日,王...(本文书还有70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