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西某有***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本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南宁君某****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秀路支行开立的账号*******.39元。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95206.39元的保单保函(保单号:605110**********00××××)为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承诺如申请人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其在担保金额内向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本文书还有4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