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2日,本院根据重庆玉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本案审理过程中,重庆玉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办理了公司注销登记,由其总公司重庆玉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为参加破产清算程序)的申请裁定受理重庆万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万湖商业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
本院查明:管理人接管万湖商业公司后,向**债权人发出了债权申报通知,截止债权申报届满日,有26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金额为6547201.55元。经管理人审核,初步审核确认的债权共14家14笔,确认的债权总额为281146.22元,否认的金额为3735740.33元。管理人确认的债权均为普通债权。2019年10月1...(本文书还有59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