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债务人南京四通********的申请,于2021年7月26日作出(2021)沪72民特****号民事裁定,准许其设立“武家嘴16”轮非人身伤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基金数额为584,166特别提款权和该款项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债务人不服该民事裁定,向上海市...(本文书还有360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