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寻甸某某*********于2024年11月11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马**、金**名下位于寻甸县××街道××路××村××村改造项目(一期)××幢××单元××层××号房屋,合同登记号xd20131****2177进行查封,保全限额702652.3元。申请人寻甸某某*********以在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作担保,保险金额为70...(本文书还有39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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