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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与段**、禹州市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豫1081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6
  •  
  • 【案例概要】

    原告秦**与被告段**、禹州市某****、某某财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5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小额)程*,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秦**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尹**,被告某某财产***************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朱**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段**、禹州市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秦**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施救费、评估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821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4年02月01日07时32分许,被告段**驾驶豫k2****号轻型厢式货车,沿禹州市**镇**村路段,由东向西行驶至禹州市**镇**村路段时,与由南向北行驶刘*军驾驶的豫k2****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坏的交通事故。后经禹州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段**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军无责任。经禹州市道交委委托鉴定,2024年4月17日河南某某有限公司作出评估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豫k...(本文书还有234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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