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盛**与被告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人保嘉兴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盛**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欧甲涛、孙**,被告人保嘉兴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车*38400元(已扣除绝对免赔额2000元)、评估费3000元、施救费5400元,共计468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2022年10月29日17时50分许,张瑞全驾驶车牌号为鲁dj××**大型汽车,在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村路段由东向西行驶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造成致张瑞全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瑞全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本文书还有17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