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本院收到申请人陈**的强制清算申请书,至2023年7月24日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对被申请人青海渝春******强制清算申请。事实与理由:经申请人了解,被申请人于2019年8月10日由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间组织清算,清算完结后办理注销登记,但被申请人及其股东至今未组织清算,致使申请人(2018)青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中的债权不能实现,对申请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故依法申请强制清算。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西宁市城...(本文书还有54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