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河南苏豫******;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5)豫17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04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邹*因与上诉人河南某有***(以下简称)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2024)豫172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2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邹*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宋*上诉人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邹*上诉请求:1.撤销正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1724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支持邹*的原审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不服金额45538.4元);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某承担。事实和理由:1.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前提下,应按照约定处理,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2019年11月7日,邹*与某签订正阳某签约确认单,邹*于当天支付了案涉商铺全部购房款244000元。2019年11月10日,双方签订了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某当天交付了案涉商铺。根据该合同约定,自2019年11月10日某交付案涉商铺至2024年7月9日,某已超1343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某应支付违约金65538.4元,一审法院仅支持20000元,系认定有*。2.某不具备办理房产登记的条件,邹*未怠于行使权利,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非扩大的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有*。邹*主张的违约金系计算至2024年7月9日,未提交办理权属登记的材料,亦未能举证证明案涉商铺产权初始登记已完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某未履行协助办证义务,也在客观上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条件。且2024年11月29日开具的购房发票系本案诉讼过程中补开,导致邹*无法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和申请办理房产证,邹*也多次催促办证,但无结果,本案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非扩大的损失...(本文书还有659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