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湟源华鑫******与被告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湟源华鑫******的法定代表人高**及被告付**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湟源华鑫******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222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原告明确第一项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28225元。事实与理由:被告原为好益多乳酸菌饮料厂家经销经理,原告为好益多乳酸菌饮料推销。原、被告在洽淡业务中认识,原告自2017年初至2019年间从好益多乳酸菌饮料厂家进货销货,被告为了增加经济收入,从原告处以厂价购买好益多乳酸菌饮料后,推销给其他商人赚钱。2017年至2019年好益多乳酸菌货款累计34225元,后被告向原告支付6000元,尚欠28255元。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被告付**辩称,一、原告所陈述的事实与理由不符,厂家是山东省东营市一大早乳业有限公司,主要...(本文书还有314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