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以川成双检刑诉[2024]7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犯盗窃罪,于2024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成都市双*******指派检察员陈*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成都市双*******起诉指控:2024年7月3日19时19分许,被告人陈*在成都建工位于成都市双流区××镇××路,通过拉车门的形式,盗窃了被害人李*根车牌号为川ls××**的白色吉利牌汽车内的黑色背包,包内有1部黑色华为荣耀牌x10手机。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00元。
2024年7月5日8时许,被告人陈*在××路,通...(本文书还有61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