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上诉人钟**因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云0129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上诉称,一审法院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二审法院给予撤销。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均在寻甸做生意多年,双方均在寻甸居住多年,而且上诉人起诉时已经在诉状上明确写明被上诉人经常居住地为:“寻甸县××村委××村”,为此上诉人还向法院提交被上诉人的暂住证明,xx村村长仁加宝的证明及派出所报案登记表等相关证据加以证实。上诉人到被上诉人大棚看菜时,发现所订购的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质,所以退定过程中与被上诉人发生过纠纷,当时就报警处理,警察到被上诉人大棚里对双方做出过处理。以上证据均能证实被上诉人在寻甸县××村委××村种植大棚多...(本文书还有178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