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晋公司在听证中自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恒晋公司账面资产约2.3亿元,负债约4.08亿元。
另查,恒晋公司有5件执行案件处于终本状态。
-3-再查,本院于2023年8月31日作出(2023)川0184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恒晋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恒晋公司不服该裁定,向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7日作出(2023)川01破终****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院认为,申请人王*、四川机械化公司系恒晋公司的债权人,其债权已经被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恒晋公司经强制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破产原因。本院执行局经征得申请人同意将被申请人恒...(本文书还有6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