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以沪徐检一部刑诉(20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仓**、陈**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20年10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徐*******指派检察员戴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仓**及其辩护人全*、被告人陈**及其辩护人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徐*******指控:2020年6月8日凌晨,被告人仓**与被告人陈**通过微信相互言语挑衅并相约至本市徐汇区xxx路xxx路附近,陈**在xxx路xxx号xxx餐厅内掌掴仓**,双方发生口角并相互推搡,仓**多次拿起工兵铲欲对陈**实施殴打,但被在场人员劝阻。嗣后,双方再次电话约架至本市徐汇区xxx路xxx号附近,仓*...(本文书还有169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