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与被告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客运分公司、中华联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被告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客运分公司、中华联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杨**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432.0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700元、营养费15350元、伤残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862919.6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0元、辅助器具费1101400元、护理费20160元、误工费6598元、交通费5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复印费77元,以上共计2066136.76元,交强险外,按照50%责任比例计算为1094068.38元;2、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并在交强险...(本文书还有200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