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诉被告松原某局****(以下简称松原某局****)、被告松原市某*(以下简称松原某局)征缴税款及行政复议一案,于2023年10月8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当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刘**,被告松原某局****的法定代表人李**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魏*,被告松原某局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松原某局****于2023年5月10日作出松一税稽处﹝2023﹞x号《税务处理决定》。主要内容为:李**在2010年、2013年分别冒用王*心等四人名义,通过提供虚假资料方式到税务机关代开树苗、花卉苗发票...(本文书还有1246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