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柯**与被告广东康思*********(以下简称康思博公司)、广东硕泰********(以下简称硕泰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柯**,被告康思博公司、硕泰公司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柯**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康思博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硕泰公司立即停止在其官网、自媒体、公司厂房等线上线下渠道使用与原告相关的任何产品(如肖像、著作、网站等)进行任何形式品宣或展示。庭审中,原告增加一项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康思博公司赔偿原告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5000元。事实和理由:《自动化机构设计工程师速成宝典》入门篇、实战篇两书为原告自行在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知识产权归属原告,跟被告没有任何关系,但一直被被告用于公司形象宣传和业务营销展示。原告虽是被告康思博公司的小微股东,但和其他股东之间合作不愉快,本着好聚好散原则,已在2018年12月底向大股东协商退出公司,并且从当时起就从未参与康思博公司的运营和具体业务。原告因诉讼产生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及伤脑筋的精神损失费。
被告康思博公司辩称,原告是其股东及创作人员。成立康思博公司的目的主要针对自动化机构的设计进行培训学员,当时康思博公司正是看重原告设计能力、编写课件的能力,才招聘原告到公司工...(本文书还有526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