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高**与被告解**、中国太平******************(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高**委托诉讼代理人熊**,被告解**,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841.03元(医疗费10975.5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650元、交通费1000元、误工费4095元、营养费1350元、护理费6970.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后续治疗费(安装义齿)4000元、鉴定费1600元、施救费200元、车损1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21年7月25日8时8分,解**持c1d型驾驶证驾驶皖kd××**号“五菱”牌货车,与高**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高**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本文书还有20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