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查明,2022年9月22日,本院作出(2023)赣0733民初****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会昌县九龙山食品有限公司向原告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300,000元及利息(截至2022年9月21日的利息为45,912.64元及自2022年9月2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定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2、被告陈**、李*珍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文书还有39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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