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7日,翔隆公司管理人以翔隆公司、宝隆公司与旭原公司之间存在高度法人人格混同、人员混同、财产混同,通过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有利于保障整体债权人利*、防止关联公司之间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有利于解决三公司职工问题、保障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等理由,向本院申请对翔隆公司、宝隆公司与旭原公司进行合并破产清算。本院收到管理人的申请后,为依法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于2025年5月27日上午9时在1号审判庭召开翔隆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破产听证会,到会债权人共计22家,其中同意合并破产14家,不同意合并破产7家,未回复1家。另债务人企业代表及到会职工代表均同意合并破产。翔隆公司管理人申请对翔隆公司、宝隆公司与旭原公司进行合并破产清算,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1、三公司业务混同,三家公司均以生产、经营不锈钢、金属制品为主,经营范围高度一致,业务上存在重合或上下游关系,存在共用原材料、物流、设备等情况;2、人员混同情况,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董**与李*先夫妇。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李*欣系董**外甥女女婿,另一股东董翠云系董**姐姐。宝丰县宝...(本文书还有33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