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路**与李**、范**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豫142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5
  •  
  • 【案例概要】

    原告路**与被告李**、范**、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5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路**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三被告李**、范**、薛**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路**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8月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被告因资金周*于2016年7月17日向原告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2分,并出具借款条一份。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托,迟迟不肯偿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李**、范**辩称:1、原告路**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以放贷牟利为业,原告在当地法院起诉案件达三十余起,符合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条件,案涉借款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2、该借款是被告李**、范**...(本文书还有289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