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世发************为与被告喜捷翼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8月3日向本院申请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2,176.11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其他等值财产,本院于2022年8月3日作出(2022)沪72财保****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022年8月26日,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22年9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2022年10月8日,本院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2023年1月18日,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6年12月,原、被告开始业务往来,被告委托原告代理海上货运业务。20...(本文书还有25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