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某某公*与被告某某某开*****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寇*、韩*,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垫付金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40824.75及利息22835.26共计363660.01(大写:叁拾陆万叁仟陆佰陆拾元零壹分)(利息以340824.75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31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的标准暂计算至2023年6月30日,要求给付到实际清偿之日)。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2017年因被告资金紧张,原告给被告垫付了两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代替作为发包方的被告履行了缴纳义务,其中一笔工资340824.75元因被告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报酬,被×××监察大队用于支付劳务费,后未原路退还给原...(本文书还有11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