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临沂中联***********与被告阳光财险*************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4日立案后,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于2022年7月5日再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付原告保险金59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1年9月25日,鲁qxxx**车辆系原告运输货物车辆,车上人员刘*勇在原告处自该车上不慎跌落,后经医院治疗无效死亡,经多方调解,由原告代表车辆所有人与刘*勇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共赔偿因刘*勇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231,000元,事发时该车辆在被告处投保一路无忧驾乘险,保险期间自2021年2月27日起...(本文书还有265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