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黄**、安徽地泰*********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皖160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10
  •  
  • 【案例概要】

    第三人厦门实权公司未答辩,亦未提交证据材料。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一)1.原告黄**提交的证据1“(2021)闽0203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证据2“(2021)闽02民终****号民事判决书”、证据3“(2021)闽02民终****号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证据7“安徽地泰公司基本注册信息”、证据8“安徽地泰公司章程”、证据9“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厦门实权公司的信息”,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对其证据效力予以认定。2.所举证据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联邦支行(厦门实权公司)银行流水”、证据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的账户交易明细(厦门实权公司)”、证据6“厦门信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本文书还有270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