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四川省唐*********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四川省唐*********(以下简称唐潮公司)全部债权已经审查完毕并由本院裁定确认,破产财产管理、变价、分配等方案已经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对尚未追回的财产及已有财产分配已经有明*安排,除有三笔对外应收债权仍处于诉讼或强制执行中外,本案所有事宜已经清理完毕,同时管理人向本院承诺,在本院没有终止管理人执行职务之前,管理人将在程序终结后继续勤勉履职,特向本院申请终结唐潮公司破产程序。
本院查明,2024年9月20日,经管理人审查并提交本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金额2571825.77元。2024年9月23日,本院裁定宣告唐潮公司破产。2024年12月3日,本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裁定认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四川省唐*********关于破产财产分配的议案...(本文书还有74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