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梁**因与被上诉人文昌市综******(以下简称文昌市执法局)行政处罚一案,不服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2020)琼9002行初****号行政判决,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琼海市人民法院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2年3月3日开庭审理本案。上诉人梁**及其委托代理人刘**,被上诉人文昌市执法局应诉负责人王**,委托代理人陈*、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文昌市执法局于2020年11月5日对梁**作出文综执罚字(2020)2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本文书还有106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