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里享***********(以下简称里享公司)与被告陕西亿海********(以下简称亿海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7月1日、7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后,于9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11月30日,本院依法追加陕西迪昂*********(以下简称迪昂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此后于2021年4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里享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志学及朱**、被告亿海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钟**及喻**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迪昂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文书还有1172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