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王**、高*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健康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晋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01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王**因与被上诉人高*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023)晋0109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1月1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被上诉人高*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2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023)晋0109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2.依法改判为驳回被上诉人原审的全部诉讼请求;3.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原审判决错误认定被上诉人的人身损害后果及与上诉人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应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上诉人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条件系存在侵权行为及客观的损害结果,并且该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上事实应由被上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然而原审判决在被上诉人无法提交相应证据的情况下认定被上诉人因上诉人的行为造成被上诉人患有头部外伤神经症、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及颈椎生理曲...(本文书还有408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