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长沙胤龙********(以下简称胤龙公司)与被告宋**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胤龙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刘*,被告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邓**、易*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胤龙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缴纳出资款320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20年10月22日,被告与殷**共同投资设立湖南胤龙私教健身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元,被告占股40%,认缴出资额为2000000元2021年10月8日,原告召开股东会,决议将湖南胤龙私教健身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元减资至800000元,名称变更为长沙胤龙********,变更后的公司章程约定,被告认缴出资32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时间...(本文书还有18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