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谢**、肖**、林**答辩称,太平洋保险海南分公司上诉所称是片面的,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应依法予以驳回,第一,一审法院并没有单纯认定本案侵权结果发生原因仅为安全管理职责,实际上对受害人林**的死亡原因进行了多方的审查,里面不仅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同时也包括众智医院的诊疗过错,这些在一审中已经查明,在判决书中也有记载,结合司法实践,对类似案件医院依法承担100%的责任有相应判例,虽然一审法院也没有支持谢**等五人关于监护权转移的主张,但是,从案件的事实上看,封闭管理下的精神病院在家属交付病人以后是根本无法进行监护的,由此可见,家属方面应当属于无过错,但是到了上诉人这里就变成了自担80%风险的论断,结合一审庭审笔录和判决书,法院方面都是有相应证据,根本不属于认定事实...(本文书还有1337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