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某*;某*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5)内06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03
  •  
  • 【案例概要】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男,1947年9月**日出生,。

    上诉人某*因与被上诉人某*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2024)内062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3月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当事人二审未提出新证据、新事实或新理由,经阅卷及询问当事人,不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上诉人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上诉请求:一、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某*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二、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全部由某*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双方签订的《房屋抵借款协议书》中并未约定逾期交房需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一审法院判决某*向某*支付10万元违约金缺乏事实依据。某*与某*于2017年12月21日签订的《房屋抵借款协议书》,全文中仅第四条对违约金进行了约定即“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内容,若将资产转让、租赁、抵顶及承包形式为第三方设定任何权利义务,则视为违约,违约罚款数额以乙方本息款数为基准即(1800000元)的20%,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该条中明确,当发...(本文书还有3412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