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彭**,女,1965年12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海南省琼海市,现住址不详。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男,1958年3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海南省琼海市,现住址不详。
上诉人林**与被上诉人彭**、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不服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2021)琼90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6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林**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琼900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为:判令二被上诉人协助上诉人将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加博路铺仔村段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海**(2011)第****号】过户至林**的名下;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本案的基本事实:2017年6月14日,上诉人与两被上诉人签订了《琼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两被上诉人自愿将位于琼海市加积镇加博路铺仔村段(位置图显示为爱华东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有偿转让给上诉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海**(2011)第****号,面积187.5平方米,,使用年限至2073年7月31日】,转让总...(本文书还有509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