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和**诉被告李**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2日立案后,于2022年10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将被告在两家之间院墙上擅自加高的80厘米部分拆除;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軎、排除妨碍,恢复其墙体与原告家北面墙体之间1.1米间距的通*、采光、排水区域;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系邻居关系,两家均坐落于丽江市古城区**街**号,原属同一院落。1990年代,两家相互协商后,在院中搭建高约1.8米的院墙将两家隔开。被告家的柱子与原告家的围墙之间留有1.1米的区域,该区域是原告家的通*、釆光区域...(本文书还有169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