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牡丹江宇*********(以下简称宇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黑龙江亚************(以下简称亚雪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亚布力人民法院(2022)黑752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7月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宇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委托诉讼代理人毕**,被上诉人亚雪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宇泰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黑龙江省亚布力人民法院(2022)黑7524民初****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并驳回亚雪公司的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由亚雪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1.宇泰公司与亚雪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和2017年5月签订了两份《工程施工合同》,两份合同在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中均写明:以上价格不含税,因此亚雪公司无权要求宇泰公司为其开具案涉工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宇泰公司与亚雪公司已就案...(本文书还有292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