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东宁县卫东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东经贸公司)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未接管到卫东经贸公司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经调查未发现卫东经贸公司名下任何财产,且无人申报债权,故以无法进行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卫东经贸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卫...(本文书还有27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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