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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单位银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危害税收征管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tdc0lspan3alignright(2020)沪0110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0-09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被告单位银某公司在经营期间,公司实际经营人被告:卜**。

    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在与竑某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竑某公司)、上海汗某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汗某公司)、上海卿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卿某公司)、上海蔚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某公司)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竑某公司、汗某公司、卿某公司、蔚某公司为银某公司虚开上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15份,税额共计162万余元,均已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

    2020年4月13日,被告:卜**

    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朱**、被告:卜**。

    及辩护人韦**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且有银某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受票清单,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抵扣证明》,上海司法会计中...(本文书还有112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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