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神州长城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万载佳适********(以下简称佳适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21)京011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22年1月7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胡新华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神州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罗**、被上诉人佳适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神州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神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2.判令佳适公司承担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事实和理由:一审判决程序严重违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一、一审程序严重违法,一审法院在原被告尚未就法院询问事项进行回复,事实尚未核实清楚,举证期限尚未届满,神州公司尚未全面发表质证意见的情况下即作出一审判决,剥夺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2021年11月1日,一审法院进行线上开庭审理,庭审时,就法院询问的问题,及双方补充提交的证据,各方均表示有需要庭下核实后回复法院的问题和事项。一审法院明确告知双方:“需要核实的问题或者提交的证据需在庭后7日内提交”。但在神州公司尚未提交核实后的回复意见,也未提交补充证据及质证意见时,一审法院于庭审次日就做出了一审判决。因此,一审程序严重违法,剥夺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一审法院在庭审中就案件事实向各方询问,在各方尚未回复之前法院就做出一审判决,显然还有部分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一审法院在2021年11月1日庭审时,要求神州公司核实下列问题:1.《神州长城万载工业有限公司章程》和《神州长城万载工业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是否苏磊签字?该证据的真实性?2.苏磊是否是中国中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3.佳适公司称依据会议纪要原本要成立神州长城万载工业有限公司,后来成立了佳适公司,是否属实?4.对没有履行《万载项目会议纪要》,有无沟通记录等证据?5.为什么发现万载佳适项目存在问题,之...(本文书还有77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