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被告黄**、黄**、黄**、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女,年籍同前。
原告黄**与被告黄**、黄**、黄**、陈**、黄**、黄**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高*与被告黄**、黄**、黄**、陈**、黄**、黄**同时作为黄**、黄**、黄**、黄**的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黄**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对上海市普陀区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分割比例,由原告继承房屋,给被告黄**、黄**、黄**、黄**各十二分之一的折价款(21.08万元),给被告陈**、黄**各二十四分之一的折价款(10.54万元)。2.要求各被告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3.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被继承人黄某7(2011年2月28日报死亡)与陈*2(2020年12月18日报死亡)系夫妻关系,二人生前生育六名子女,即原告黄**、被告黄**、黄**、黄**、黄**、黄某8,无其他继子女、养**、非婚...(本文书还有235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