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中国某某****************与中国某某*****************、王**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保险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鲁08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03
  •  
  • 【案例概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男,1984年2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嘉祥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吕**,男,1981年7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寿光市。

    上诉人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吕**、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2023)鲁0829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改判上诉人少承担64156元。(上诉不服金额64156元);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原审未准许上诉人的重新鉴定申请,属程序违法。本案被上诉人某乙公司提交的车辆损失及贬值损失鉴定报告,系其单方鉴定,选择鉴定机构以及鉴定机构定损过程中一直未通知上诉人参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被上诉人某乙公司主张的在鉴定前以手机短信向侵权方进行了告知,但并未向上诉人方**,上诉人并不知晓该鉴定情况,且也不属于法定的质证程序。本案单方鉴定检材未经上诉人质证,鉴定程序明显违法。原审时,上诉人当庭已提交了书面重新鉴定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原审未准许上诉人的重新鉴定申请,属程序违法。二、原审判决上诉人承担车辆贬值损失,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原审...(本文书还有565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