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诉被告北京市顺*********、北京市顺******责令限期拆除及行政复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2日立案后,在法定期限内向被告北京市顺*********和北京市顺******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2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周**的委托代理人刘*,被告北京市顺*********(以*******简称空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代理人涂*、徐**,北京市顺******(以*******简称顺义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安*、张恒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空港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7月6日对原告周...(本文书还有111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