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中国邮政****************(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因与被申请人张*及原审被告黄**、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顶山中院)(2021)豫04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邮政储蓄银行申请再审称,一、原一审、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本案中,再审申请人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被申请人为一般买受人,对涉案房屋享有的物权期待权系债权,被申请人欲排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七条但书条款的规定。根据《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九民纪要》第125条、126条、127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十条最新立法意图和目的和最高院最新裁判观点来看,《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但书内容包括第二十九条,但不包括第二十八条。原一审、二审法院均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本文书还有9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