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天正********(以下简称中广置业公司)与被告李**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广置业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杜*,被告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广置业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247000元;2、判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未休年休假工资26206.90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于2015年9月入职原告公司,双方于9月21日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又于2018年续签三年期限劳动合同,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被告的岗位为设计管理,月工资标准为税前12500元,每月底发放上个自然月工资2021年9月,因被告不同意调岗,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原告不存在违法终止情形,同意向被告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同意支付赔偿金被告在职期间,原告已安排年休假,不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综上,原告不同意仲裁...(本文书还有209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