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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与白云区某***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黔0113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5
  •  
  • 【案例概要】

    原告雷*与被告白云区某***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4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雷**被告法定代表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减肥款4400元整及精油费定金500元整,合计4900元;二、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等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2021年9月1日,原告因有减肥需求与被告签订了《韩*纤妮专业养生减肥合同书》,编号为2001455。合同中写明了原告的身体健康状况内容及其它相关条款,该合同为甲方必须减到标准体重,且一次性交足减肥款,合同方可成立,原告向被告一次性交足减肥款,后被告说搭配精油按摩效果更好,要求被告再交费500元的精油费定金,原告也予以支付;后因原告在该处减肥一段时间导致原告便秘身体不舒服,合同已经不能正常履行,原告想要终止减肥请求被告退还减肥款和精油费,但被告表示签了合同,不予中途终止合同退还费用,原告觉得不合理,在该合同中多为格式条款,合同中第7条"甲方在疗...(本文书还有3215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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