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与被告高**、沈*稻梦************(以下简称旅游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2年11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白**、被告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白*,被告旅游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844.82元、护理费18000.00元、误工费180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共计46844.82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22年1月3日,原告与家人到被告旅游公司经营管理的“稻梦空间”景区住宿、游*。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原告到园区内体验轮胎滑雪项目(即游客坐在轮胎上从人造雪坡上滑下)。原告滑下后被随后滑下雪道的由被告高**乘坐的轮胎撞倒、头部撞地。原告感觉头部疼痛伴有眩晕,行动受限。被告高**...(本文书还有231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