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与被告阳光财产***************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4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委托诉讼代理人伊*,被告阳光财产***************委托诉讼代理人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保险金医疗费28281.16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0年6月28日,我与被告双方签订“爱健康”百万医疗保险合同一份,保险期限为一年。2020年8月23日,我感觉身体不适,前住山东省肿瘤医院经检查诊断为结肠肝区癌,即办理住院手续,我住院治疗17天后出院。综上所述,我出院后持相关手续材料到被告处理赔,但被告以种种理由拒赔,其行为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合同法》第107条,《保险法》第14条之规定,具状起诉。
被告阳光财产***************辩称,第一,原告刘**本次的医疗费属于保险免赔情形,我公司不应承担理赔责任,投...(本文书还有22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