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徐州某立********(以下简称久立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谭**,第三人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丰县人民法院(2023)苏032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7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久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袁*,被上诉人谭**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强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司**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久立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变更或撤销一审判决;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本文书还有951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