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刘**因与被上诉人于**、被上诉人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22)京011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1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刘**上诉请求:1.撤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22)京0115民初****号民事判决判项第一、二项,改判驳回于**、刘**的全部诉讼请求;2.由于**、刘**承担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1.刘**实际出借本金为300万元,而不是293...(本文书还有10063字未显示)